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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合同未到期,现公司要求转签另一公司,请问是否可要求拒签新公司?

合同未到期,现公司要求转签另一公司,请问是否可要求拒签新公司? 1、我于2003年通过竞聘进入一央企上市公司,当时与公司签定劳务派遣合同,非本人原因,2007年与该公司所关联公司签定外包型用工合同,公司当时口头承诺用工性质不变,但实际情况是派遣制与外包用工性质差异大,工资标准也有很大差异,这种情况是否可要求公司追诉和赔偿?
2、2007年12月与该公司关联公司签定有固定期限合同,2012年续签第二次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3年),2015年续签第三次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3年,2018年到期,但现又要求我们转签另一公司(这个公司于2016年6月注册成立的),请问这种情况下,我们是否可拒签?如果拒签,公司以拒签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我该如何维权?
3、我是否可要求合同到期后仍与原公司续签无固定期限合同,这种诉求是否合法,如原公司拒绝,我又该如何维权?
   象这种情况,我们公司有不下50人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法律诉求人1……(四川-巴中)
提问时间:2016-06-16 2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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