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欠款追讨
欠款追讨 我和大儿子及二儿子在二十五年以前分家,大儿子和二儿子当时写了协议,将大儿子的那份房屋分给二儿子,二儿子需给付大儿子600元补偿,但后来二儿子使用着大儿子给他的那份房屋,却以大儿子强行阻止他修建房屋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为由拒绝还款给大儿子,到现在二儿子还未给付一分钱款给大儿子。 请问律师,现在(二十五年后)我还能否向二儿子追讨大儿子的钱款,二儿子能否以大儿子当时(二十四年前)阻碍了二儿子修建房屋造成经济损失为由拒绝还款,而且我想在追回当时协议的600元外,再追要这二十多年的利息,能否得到法律支持?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niger(四川)
提问时间:2011-12-10 1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