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这种情况我该付多少违约金?
这种情况我该付多少违约金? 07年毕业后与现在单位签订了3年的劳动合同,违约金1万元。但08年新劳动法的出现,规定没有违约金了,所以相继辞职的同事纷纷和公司打官司,申请劳动仲裁,最后的结果是走的人每人陪3千就可以。我于今年11月底提出离职,回头看劳动合同时,发现上面有明确写明“违约金额可按实际服务期所占合同期的比例进行递减(最后一个月按实际工时及计划月工时比例核算)”,所以按这么算的话我还剩半年合同到期只需陪1666就可以了,但公司又说当时仲裁的时候已经说明不论什么时候走都要陪3千,所以请问各位高人,我到底应该陪多少违约金呢?
ps:劳动仲裁时我们没走的都没有参与,也没有签任何文件式的东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ackie……(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09-12-01 1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