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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辞职 违约金 户口 档案

辞职 违约金 户口 档案 尊敬的律师老师,您们好!
我是2010届的外地大学生,2010年5月与北京某共公司签订就业协议(三方协议),承诺在公司工作时间须满5年,否则将赔偿8万元的违约金。2010年10月与公司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上面规定工作年限为1.5年,没有提及违约金的相关事宜。且在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后,公司未返还一份合同给我(我手上现在没有合同)。
  现在公司未我们缴纳的五险一金均按照北京市最低标准缴纳,我们的实际工资绝对高于缴纳的基数。现在我感觉北京的生存压力很大,欲辞职回老家四川发展。我去人事部门咨询,辞职需要赔偿8万元,理由是公司为我们解决了北京户口。
 请问:
1.公司要求赔偿8万元合法吗?
2.三方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3.若申请劳动仲裁,我能否不支付违约金而辞职呢?
4.我的户口和档案该怎么解决,户口还能寄存在原单位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myhsr(北京-西城区)
提问时间:2011-12-05 2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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