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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北京集体户口,使用期辞职,违约金的问题(有合同条款)

北京集体户口,使用期辞职,违约金的问题(有合同条款) 我是2011届的毕业生跟一家国企在8月中旬签订了六年的劳动合同,合同中写的是: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条件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应一次性支付甲方违约金标准为: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乘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期限计算。乙方以本科以上学历解决进京户口的,违反本合同约定条件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除按上述赔偿外,还需按   万元每年乘以提前解除合同期限赔偿。
    在北京工作的解决北京户口的同学,都签了关于北京户口违约赔偿的协议,我没签。
    这种合同合法吗?公司有人说如果我要走就会拿身份证、档案、户口等卡我。
    请问这样需要赔偿吗?能不赔或者少赔吗?8万对于我一个来自农村的人,实在无法承受。恳请各位的帮忙。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8咪咪3(北京-延庆县)
提问时间:2011-11-27 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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