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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北京集体户口,现要辞职,想咨询关于违约金问题

北京集体户口,现要辞职,想咨询关于违约金问题 我是09年7月份参加工作,工作地点在深圳一家分公司,总部在北京。08年10月份在学校招聘时签订了一份  工作五年内若辞职,则需缴纳办理北京户口的三万元违约金。我现在向深圳公司提出辞职申请,人事向我说可能需要向北京总公司那边缴纳当初签订的那份违约金。我想问:1、这份违约金我应不应该交?交多少?2、我能不能通过法律手段来跟公司交涉,尽量不交或者少交违约金?3、我若是采取法律手段,是应该向具体哪些部门来申诉?还是应该聘请律师? 费用一共大概是多少?4、请帮我分析一下这件事情了结之后,如果我交了违约金,我的户口是不是能一直留在公司,还是必须转走?如若不交违约金,公司不帮我办理户口迁移,我又该采取什么措施?
在本论坛,也查看了很多以前的案例,答案为什么会是两极分化,部门律师说不缴纳违约金,部分人又说得交?
最后一个问题:如果我当面去找北京总公司的人事人员面谈,怎么样才能在谈话中站在上风,通过引用哪些法律条款来强调自己不用缴纳这部分违约金?
(今年年初,深圳公司未发我们10年12月份工资,而且我们公司是本月的工资下月底才发,等于说11年1月份的工资也还没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x1552(北京-海淀区)
提问时间:2011-02-15 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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