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
关于庭审中的问题
关于庭审中的问题 在开庭时,我提交有3份反驳资料给审判长,在庭审举证时我并没有拿出那3份反驳资料宣读举证,因我误认为交给审判官和被告后就算举证完成。在庭审中,审判长问我还有什么要举证吗?当时我说:“没有”。庭审结束后的第3天,还没有判决,我觉得那3份反驳资料不在法庭上宣读举证好像不对,就写了一个说明书交给审判长,说明当时误解的原因。请问律师,我这个说明书有用吗?审判长会准许纠正吗?我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文竹不开(广西)
提问时间:2011-12-03 1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