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跟您咨询一件事我在饭店工作,我们没有签劳动合同,但是我现在想辞职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综上,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需要支付双倍工资。用人单位拒不支付的,劳动者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
你好,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可以要求根据实际工作时间支付工资
到劳动局投诉,且要求支付双倍工资
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你好,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