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同一家公司做了18年,如2008年与公司签了无期限合同,现在公司与我解除劳动合同,依法应得怎样的
最多19个月的工资
19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如果公司没有合法理由解雇,则属于违法解雇,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双倍的赔偿金。
双方同意解除是十二个经济补偿,你不同意,单位又找不到合法的解除理由,就要支付二十四个月的赔偿金。
如果是公司无故辞退你,从入职时起,工作满一年赔偿两个月工资。注意保存被辞退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