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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公司email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后,又多次email通知延期,但均为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是否违法

公司email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后,又多次email通知延期,但均为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是否违法 我与一个劳动派遣公司签订了3年的劳动合同至2013年,但今年6月份由于发包方的情况有变公司email通知6月底与我解除劳动合同,但6.29日又发mail通知可以继续工作到7月底,后8月3日又mail通知工作到9月底,而9月22日又通知工作到12月底。这期间均为再签订任何劳动合同。同时公司在9月中旬发mail单方面通知我们报销制度有变,对按原员工手册上出差报销的很多项目变为不予报销,而且我们7月份以后的报销均按新制度执行,导致大家很大的经济损失。现在我们想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请问一下,我们是否可以要求公司执行原有的报销制度?是否可以就后来几个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提出赔偿!
    多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flytan……(北京-海淀区)
提问时间:2011-11-17 2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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