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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能拿旷工的理由来开除我吗

单位能拿旷工的理由来开除我吗 根据劳动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但是我那个单位在合同上面写着:连续旷工超过10天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甲方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用合同,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我想咨询一下这样的合同合理吗?我现在怀孕九个月了,我连续四个月不去上班了,单位能以旷工的理由来开除我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orB7060(广西-南宁)
提问时间:2011-11-15 08:22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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