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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关于人身损害赔偿

关于人身损害赔偿 今年九月份我在北京郊区一家大酒店滑倒摔伤,右腿股骨颈骨折,右手桡骨骨折,在医院动了手术,现在在家养伤,有几个情况我想咨询一下:
1、我是退休返聘在原单位会议期间受伤,据了解不能进行工伤鉴定和赔偿,那么我应该怎样和单位协商处理我的伤病问题?可否要求单位参照工伤处理?
2、从我摔伤到现在酒店都不闻不问,手术前我打电话他们的销售部门人员的意思是他们领导研究了,要走法律途径。我如果起诉,酒店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承担多大责任?我应该要什么赔偿?
3、受伤后去了当地的医院,当时腿部也照了X光片子但是医生没看出来骨折了,一周后太疼了去其他医院才看出来,骨折移位,给愈合造成隐患,当地医院应付什么责任?酒店怀疑我腿骨折是后来造成的,不是当时在酒店摔的,当时很多人都知道我腿也受伤了。但是现在需要怎么证明是在酒店摔的?
4、我手部和腿部伤残鉴定到哪里去做?需要什么手续?
问题比较多,工作了几十年,辛苦了几十年,本来我可以安享晚年生活,但是遭受如此不幸我身心备受打击,麻烦给予较详细的解答,不胜感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madaji……(北京)
提问时间:2009-11-04 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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