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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您好,关于人身损害赔偿问题

您好,关于人身损害赔偿问题 被人打伤,我方没有任何责任.腰部还被踹了一脚.因为当时不明白,在警察把人抓到后,当时医生刚做诊断,刚开始进行治疗.当时报案由警察处理,当时他们给了我1650,我药费实际花了1000元.由于警察催促,医生刚做完诊断就给他们打了收条.上面写受到他赔偿的医药费和各项经济损失1650元.就这一句话.当时他们提出一次性解决并写到收条上,我没有同意,
我跟他们提出我只要求把病看好.不会多要他们钱,但是只是口头的.我有工作,一个月1200元左右.签了那个收条后,他们就说已经处理完了,我后续的做理疗的500元他们不认可.因为当时我没有住院.这种情况我起诉了他们.
但是我休息的一个月有单位开的误工证明和医院门诊病历的要求躺硬床休息.请问我是否可以要这一个月的误工费.他们说没有住院就不赔误工费.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qj092……(辽宁)
提问时间:2009-04-24 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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