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案件,其中一被告人和其单位均无法联系到,走了公告的程序,请问这种情况下可直接申请法院执行吗?

交通事故案件,其中一被告人和其单位均无法联系到,走了公告的程序,请问这种情况下可直接申请法院执行吗? 交通事故当场死亡,被告方负全责,此案的被告涉及到二车驾驶人、挂靠单位及相应的保险公司,但其中一驾驶人在案发后离开本地没有音讯,其挂靠单位在苏州也是联系不到,所以最后采取了公告,二辆车子都有交强险和三责险。请问这种情况下,是不是在法院判决后可以直接申请执行,由其保险公司进行赔负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weiwei……(江苏-无锡)
提问时间:2011-11-07 15:58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