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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

交警到达交通事故现场后,在没有法医及救护医生(自己也没有急救常识)的情况下。不联系救护医院,而是直接

交警到达交通事故现场后,在没有法医及救护医生(自己也没有急救常识)的情况下。不联系救护医院,而是直接 交警在接到事故报警后,得知有人员受伤的情况下,也不联系救护车法医。而是一个正式交警携带一协警,到达事故现场。到达现场后,在没有能力(我个人认为在没有法医及救护人员的情况下,你如何能判断伤者的死亡)情况下,直接把伤者送到殡仪馆。并且事故处理者及交警部门在(伤亡者送到殡仪馆前后)24小时以内也不联系伤亡者家属。(肇事者也在现场,并有伤者家属的联系方式及家庭住址。他们完全可询问到联系方式),这就是安徽省亳州市蒙城县交警事故组的所作所为。(肇事者也在现场,并有伤者家属的联系方式及家庭住址)
伤亡家属在此发帖,想看是否是交警部门的失责
请问伤者家属应该怎样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怎样去与交警部门交涉?
在此寻找一位能帮伤者代理此事的律师,时候必有重金谢礼。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mahui(安徽-亳州)
提问时间:2010-03-27 12:57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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