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劳动纠纷

关于仲裁时效的问题?

关于仲裁时效的问题? 我于2008年10月来到单位上班,一直没有签合同,2011年10月单位通知我没有你的岗了,辞退了我。现在正准备申请仲裁,《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请问我申请赔偿是否过了一年仲裁时效?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rsc947……(北京)
提问时间:2011-10-27 23:01
已有1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