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门市房出租开饭店,现在想要出售,支付租客违约金问题
门市房出租开饭店,现在想要出售,支付租客违约金问题 您好.我母亲有一套临街的门市房出租用于开饭店.租期为两年,现在还有1年半到期.现在我们想将房子出售.问题是我母亲和承租人签合同时并未仔细看清楚违约金条款,就签字了.该违约金条款为"房东要收回房子,要支付剩余租期2倍的房租"这就意味着我们要支付36个月的剩余房租.请问这么高的违约金合理吗?我母亲当时没有看清楚就签了.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jyede(黑龙江)
提问时间:2011-10-26 2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