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司关门,去惠州集团公司,孕妇去不了,要怎么补偿
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解决。
如果系因为子公司关门,导致原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且未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单位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且应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否则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相当于经济补偿金二倍的赔偿金。
支付经济补偿金.
公司若搬迁到深圳以外,你不去,有经济补偿金,每工作一年补偿你一个月工资
若在深圳之内搬迁,你不去,是没有经济补偿金
不论关闭还是搬迁,都可以要赔偿的。
可以主张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