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
购买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后,原集体土地房屋所有人要求获得拆迁所获利益,如何处理?
购买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后,原集体土地房屋所有人要求获得拆迁所获利益,如何处理? 律师,您好!我是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人,我于2001年从一小开发商李某(个人)处购买了位于本市某村(近郊)一简易二楼(带小院,系李某自建,土地性质属集体土地),当时李某只给与购买房屋的收据,李某承诺给我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及房屋的相关法律手续,但从买房至今未曾办理过。由于城中村改造建设,此处房屋已纳入拆迁改造规划3年有余,并于2011年4月10日拆迁,并获得回迁安置房屋一套,以及搬迁补助费、过渡安置费1万余元;在房屋拆迁之前(2010年末)我曾向玉泉区人民法院起诉李某要求李某协助办理相关手续,法院裁决我返还房屋于与李某,李某返还购房款、房屋装修等共计22万于我;在2011年4月房屋拆迁后,李某听说我获得回迁安置房屋后,向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中院裁决玉泉区人民法院一审证据不足,发回重审;2011年8月,玉泉区人民法院裁定,我返还房屋于与李某,李某返还购房款、房屋装修等共计10万于我。就目前情况,我不知该如何处理,法院要求返还房屋,但房屋已拆迁,不知道拆迁安置后获得的房屋是否会被判于李某,如果判于李某,我就此10万元很难再买到房屋(目前,呼和浩特市房屋均价7000元/平米,被拆房屋地段均价5000元/平米),烦请好心律师给与解答及法律帮助!不胜感激!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romand……(内蒙古-呼和浩特)
提问时间:2011-10-21 1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