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
广州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广州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现居地亲临“黄榄快线”工程,需征地拆迁。本人和妻子以及大女小儿子和孙女为一户人且有户口簿;二儿子和其妻子及其儿子为为一户人且有户口簿;只有一个房产证;现只安置一处宅基地是否合理?能否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 “一户一宅地” 原则,应补偿本人和妻子以及大女、小儿子一户人一处宅基地,二儿子和其妻子及其儿子一户人一处宅基地?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fmdong(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0-02-27 1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