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房屋租赁买卖的问题,如何行使优先购买权?
房屋租赁买卖的问题,如何行使优先购买权? 这套房子也是我现在正在租住的房子,期限2年,再有一周就住满3个月了。刚住了2个月的时候,女房东就要将房屋出售。那个时候我们我们本来是要购买的,只是这套房有共有人,该共有人为女房东的前夫,我们要求女房东将房子过户到她名下或去公证处公证拿到到公证文件后再与我们交易。女房东没有答应我们的要求,与此同时,她通过中介找到了买家,签订了定金/订金合同(定金/订金合同上共有人也有签字)~买家交好定金/订金还没过户,我们配合买家看房的时候对方放话让我们尽快搬走。结果过户时候共有人拒绝签字,房子没能顺利过户。买家找到我们和我们协商说他们决定跟共有人打官司,但是他们现居的房子已经出售了,也没地方住,希望直接搬到这里来~被这些琐碎的事情搞得焦头烂额的我们也挺同情他们的遭遇,同意了他们的请求,并达成口头上的君子协议:他们愿意赔偿我们一部分损失,我们尽快搬走并书面声明放弃该套房产的优先购买权。于是我们急忙找好房子准备交定金了~~告知他们又说有地方住不用我们搬走了,但是威胁房东威胁我们一定要签下这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声明。现在我们很生气,不愿意签这个声明,也放话说不放弃有限购买权。说实话这套房子本来我们是看中的,就是有共有人没有完全过户给房东,房东也提供不了公证文件才没有接盘的。请问,如果我们一直不签这个声明会怎样?不放弃优先购买权是否就是在主张优先购买权呢?因为现在房屋的共有人拒绝签字过户,处于无法过户的状态,我们也持观望态度,也不想草率提出优先购买权的主张。今后有这个必要的时候如何主张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的限定条件有哪些?如果我们贷款的金额多于他们是不是也不具备优先购买权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D调神秘(上海)
提问时间:2011-10-17 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