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民事

斗欧相关事宜!

斗欧相关事宜! 我弟跟邻居5个小孩子在外对打,岁数都约17岁。结果把我弟打伤了。随后便回家了,其中三个小孩回家的时候。路过我家门口时,我爸见些事,便去问他们。为何打我弟。在经过口头争论之后。其中两个小孩便向我爸开始动手。我爸在自卫的情况下,便和他们打起来了。随后对方家长事其子去医院作了检查。所用费用其380余元。经村干部官员和村民协商调解后。决定赔尝按所用费用来进行赔尝。之后我妈递了300元给对方,对方母亲说:“一定要380元,少一分不行”。OK。我妈便给了她400元。多了不用找。此时,其父又考虑到邻居关系。又还了100于我妈。随后便和了此事。没有相关字据。

之后我家人便自行去医院进行治疗。没有任何自费用赁单。

经过10天后,我家接到镇公安部门工作人员的电话。说因此事,现在请我家人前往进行协商调解。到了那才知道。又是一大堆杂七杂八的费用,且说要我家要赔尝。经公安部门工作人员调解后,说要我家赚1500元,最后我家同意配合公安了解此案。愿意赔1500元于对方。但对方一定要2000元的费用。因此我家又不同意。

经过1个月后,家中收到县寄来的上诉涵。于2011/10/11进行开庭。

书中写着:所有费用共约16000(包括精神损失费,路费,医药费,以及一些相关的费用)

此事现在非常急!


恳请能够指点迷!

好让我家不要再受到恶人的非法侵害。

非常感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uchha(广东-阳江)
提问时间:2011-10-06 21:46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