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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我的离婚房产分割适用新婚姻法吗?

我的离婚房产分割适用新婚姻法吗? 我1982年结婚,2010年4月离婚。离婚前,前夫获得公务员经适房指标,购买了一套房子,据说用了他的房屋公积金10万,及他母亲22万现金(办手续没有喊我,我至今不知道房子的具体位置及总价)。我委托人查到房产证名字是前夫,购房款仅20多万。我从来没有签署文字放弃公积金,也没有写借款向他母亲借钱买房子。1、这套房子能否按照新的婚姻法,视为他母亲购买,赠送给他的?2、我本应具有哪些合法权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Ig4348(湖北-武汉)
提问时间:2011-10-04 0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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