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新婚姻法下,离婚房产分割问题!
新婚姻法下,离婚房产分割问题! 律师你好,我想咨询关于离婚房产分割事宜。
我和老公结婚已经9年,婚前我自己购有一套住房,且产证上至今只有我一个人的名字。我们结婚在公婆留给我们的住房里,房子很小,才38平,当时我公婆和我小叔他们都搬去另外购买的一套住房里。另外购买的是2室1厅的住房,用我老公的名字贷款的。后来,因为孩子大了,要上学了,所以在09年11月买了现在的住房,现在的住房是用之前38平的老房子置换的,另外再贷款了34万买的,像这种情况,如果我们要离婚的话,我能分割到现在的住房吗?
补充说明,38平的房子产权证上只有我老公一个人的名字,现在住的房子产权证上还是我老公一个人的名字,公婆和小叔住的房子现在贷款已经还清,产证上是我小叔的名字。
就是现在我很纠结一个问题,不是说现在新婚姻法就看产证吗?产证上有名字就是有分割权,没有名字就没有分割权。那按照这个说法,我没有名字不是没有权分割了吗??
我还担心一个问题,就是我看到说新婚姻法说,父母出资给子女的。。。。
那我们之前的38平米的房子是他父母给我们的,后来我们现在住的房子也是用这个老房子卖了再贴钱买进的,那就是说,现在住的房子里面有老房子的成分,现在新婚姻法说父母出资的要什么债权补偿的,我在想,如果分割是不是要去掉这老房子的分割份额后再做平分?但是他父母没有做过任何的赠与协议或其它公证,这个该怎么处理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完美小腹婆(上海)
提问时间:2011-08-30 1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