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因为与开发商合同条款谈不拢,致使签合同超过协议日期
因为与开发商合同条款谈不拢,致使签合同超过协议日期 本人在长沙看中一楼盘的一套房子,8月27日交了10000元定金,并签了认购协议书(这份协议书当时都没看就签字了,里面100%都是有利于开发商的)。协议书上写的是9月20日签正式商品买卖合同,后来去签合同看到合同好多没有道理的条款,前面的合同还可以,没什么大问题,主要是补充协议上注明这么一条:如交了首付款后如果非因双方原因而未贷成款的或未贷那么多的,则乙方在限期内补足余款,补不足的话则开发商有权不予退款。如前面合同与后面的此附加合同起冲突了,则已附加条款优先。那万一没贷款下来我又交不了那么多钱,我的首付款不就被开发商吞了吗?因为与开发商合同条款一直谈不拢,致使房子超过协议日期9月20号,现在开发商天天催我交钱签合同,说不签的话就按协议书上的办一退10000元定金,并传律师函给我追究我违约责任。不是我不签啊,是他们的合同不利于我难道我也要签吗?
跪求得到各位律师的指点和帮助!谢谢谢谢谢谢谢谢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烦恼的牛(湖南-长沙)
提问时间:2011-09-26 1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