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合同纠纷

解除合同问题

解除合同问题 我与单位在2010年1月第二次签订两年的合同,但9月18日合同还未满,单位提前与我在9月18日解除合同,在结算本月工资是也只核算了18天的工资,另外,单位给干够两年员工买了的养老保险,单位承担百分之五十,个人承担百分之五十,但在核算工资时,单位将剩下的3个月的保险金全部算在我个人身上,这样一来,这个月的工资不但没有拿到,而且我还要在个她给400多元,这样的情况,到底应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ijia2……(甘肃-酒泉)
提问时间:2011-09-19 21:45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