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哺乳期请长期病假,公司可以以诈病为由开除我吗?
哺乳期请长期病假,公司可以以诈病为由开除我吗? 哺乳期请长期病假,公司可以以诈病为由开除我吗?
我在这家公司已经工作6年以上,由于09年老公跳槽去了同业,之后我上司一直以他在同业为由称,人事将可能做工作调动或者让我离职,再次期间未有任何人员与我联系,此事就一直拖至10年我怀孕2个月,上司又与我提出此事,也未有人事相关人员与我联系,怀孕5个月,公司全体加薪,我并未享有这次福利,所有加薪酬的指标我都达标,询问人事理由为不加就是不加,此事件发生后,我提出病假,并由医院开具证明,得到公司同意。
宝宝出生2010年12月由于产后恢复问题,产假结束后,我与单位上司及人事事先沟通,得到确认称,只要提供区级以上“病假单"并在erp系统中操作即可,至8月底,期间接到几次人事电话称“需陪同一起至医院就诊或至指定医院就诊,最近一次致电说让我提供所有之前病历卡正本,反正你哺乳期我们不会开除你,没有不同意你请假,但是需要你提供,也没有不发你工资”,由于无法忍受,提出离职。
与上司联系,未得到同意,说是6年走了太可惜,那我也提出了我的要求,如果我回来上班,必须加薪,因为我现在是此职位职级最低薪资,可以说是公司最低薪资。经上司与人事确认,人事称回来上班可以,但是不会加薪,并且之后的工作安排也未定,哺乳期过后在说,现在上司同意我继续病假,并与人事沟通说,不要为难我,但是电话中有人事提到说我是“诈病”,说他无法容忍我是诈病?
我想问一下,我这样属于诈病吗?毕竟已经恢复那么长时间了,并不是无法上班,只是医生建议休息。他可以以此为由开除我吗
我该如何保护我自己
我这属于同工不同酬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whites……(上海)
提问时间:2011-09-13 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