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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客不搬,如何诉讼,可否代理

房客不搬,如何诉讼,可否代理 关于租房的纠纷
我于2010年7月将房子出租给王某一家,房屋合同半年,半年后未再续签合同,2011年王某家人回去,他将房子的另外一间出租给一个房客,该房客在2011年3月将房子卫生间烧着了,经我们多次交涉,王某和房客在2011年8月才将房子维修好。在这期间,该肇事房客搬离,王某在未经我们同意的情况下又把房子出租给另外一家人(在此家人住进来约两周房子才基本维修好)。维修好后我们要求王某搬离房子,王某以新房客刚住进来为由,拒不搬离。在8月14日我们以短信方式通知王某,要求其在9月15日前搬离。但是对方拒不答应在这个期限内搬离。在8月20日左右,林某有意买我们的房子,因是一次性付款,要求我们在9月17日前完成交易。经与王某多次交涉,其以种种理由不予承诺搬离。我所要求的问题是:
1、 能否起诉要求王某在一周内强制搬离?
2、 房子着火是否可以要求赔偿?
3、 是否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一个月房租(因前面的合同中约定,房屋转租一定要得到房东肯定,王某两次转租都没有通知我们)?
4、 为此事我们来回10多趟,是否可以要求赔偿其间的车费、误工费等?
5、 如果不通过法院,我们是否可以强行将王某的东西进行搬离?
6、 如果起诉,是否可以要求其赔偿诉讼费,律师费,费用多少?
7、 律师是否可以全权代理我们进行诉讼?
8、 整个过程需要多少时间?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maowb(江苏-苏州)
提问时间:2011-09-02 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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