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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建工程抵押担保

关于在建工程抵押担保 十年前一家房开企业以在建工程抵押向银行借款并订立借贷合同,然而抵押合同的抵押人却是一家小型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按法规借债人应该与抵押人为同一人,这家集体企业就算有购房合同,也该是一种期权,怎能用预售房的合同去为房开商办理在建工程抵押担保。并且这家企业与房开商还是关联企业关系,而实际上这家企业并没有真正买下这些房子。房管机关为这种抵押进行了登记,这样的登记违规吗,十年来我们这些不知实情的善意购房人一直办不了产权,可否申请撤销这样的登记?能撤销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淡然huan……(贵州-贵阳)
提问时间:2011-09-02 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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