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劳动时间
1、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2、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 时 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一天8小时,一周40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