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审查
租房违约金问题(很着急)
租房违约金问题(很着急) 本人签了一个租房协议书。租期一年(2011年4月1日起至2012年3月31日)
“乙方在签订协议时,应向甲方交纳租金30000,由于乙方资金不足,先向甲方交纳半年(2011年4月1日至2011年9月30日)租金15000,余下租金15000于(2011年8月1日前交齐)。如果乙方违约,使用房屋权只有(2011年4月1日至2011年9月30日前期间)”违约责任“1,乙方在未经甲方允许情况下,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应向甲方支付实际损失费用。2,乙方如未能按时交纳租金,则该协议自动终止,甲方有权收回此房,乙方必须无条件迁出,剩余租金不予以返还。3,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我想咨询的问题是:现在2011年8月29日我没钱支付下半年房租,可是房东要求我支付房租,或者交纳违约金,请问违约金交多少?我该怎么处理这个问题?协议书里没有谈到违约金。。希望您能尽快给我回复,谢谢。。本人在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ogin(吉林-吉林)
提问时间:2011-08-29 1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