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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

故意伤害共犯的认定

故意伤害共犯的认定 李和王去网吧,卢无意中撞到李,王抡起一把椅子砸向卢,卢眼部受伤流血,李看见王打了卢后也上前踹了卢面部一脚,后李、王二人又共同对卢拳打脚踢。经鉴定,卢眼部所受伤害为重伤。请问如果卢眼部的重伤是由王造成的,卢是否也构成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罪)共犯?还是构成寻衅滋事罪?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蔚蓝色331……(河北-衡水)
提问时间:2011-08-27 17:42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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