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被人入室伤害自卫,却被公安局认定为故意伤害
被人入室伤害自卫,却被公安局认定为故意伤害 我的朋友洪某在10年5月21日,在门口与邻居陈某发生口角,当晚陈某之子纠集10余人,手持棍棒砖块冲入洪家中,将洪某,其父母及一名在洪某家中做工的工人打伤(洪一只胳膊和一条腿被打折,牙齿被打掉10余颗),慌乱中洪某持起桌上的菜刀乱挥,划伤两人。
女工打110报警后,打人者离开,后女工拨打洪某叔叔的电话,其叔叔与警察一起到场,将其一家送往医院。
后边发生的事情,让我们很气愤。
事情发生后一个月,洪家去公安局做伤情鉴定,但是公安局办案人员却找各种理由推脱,不是开会,就是出差,外出学习等等,拒绝给其一家做伤情鉴定,并对其一家威胁说:“如果你们做鉴定,你要抓进去,你们一家都要抓进去!要抓好几个月!”
打人者打人后,并未与洪家联系,而洪家所有的医药费用全部都是自理,在洪家提出鉴定后,立刻委托人来谈“私了”。
自从5月21日发生事情至今,也一直也不通知洪家案情进展,洪家去了解,只被通知说在侦查中,需要鉴定结果出来才能定案,而7月6日突然告诉洪家,已经定案为邻里纠纷。
7月19日,牙齿鉴定出来,结论是洪某轻伤,洪某不服,要求重新鉴定,办案人员说可以,但是要3个月以后。
9月10号去鉴定,洪某父母鉴定结果出来,为轻伤,洪某的鉴定结果一直迟迟不见。
9月16号。再次去慈溪公安法医那边询问,到底结果如何。法医竟然说洪某的伤不给鉴定。脚伤说要等钢板拿出才能鉴定,需要一年多。而牙齿要和脚一起做鉴定,不能分开鉴定。
今年1月6号,公安句将洪某带走,理由是其涉嫌故意伤害,要接受调查,可笑,被人持械冲入家中打伤,自己却变成故意伤害。现在洪被关在公安局内,律师和家属都不允许见,也不允许取保候审,真如其警员所说,要关几个月?现在已经13天过去了,生死未知。
我想咨询一下程律师,我们该怎么办?现在洪某父母整天在家急的没办法,就说一句这个世道没处讲理了,难道我们真的没有办法?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ohyeah……(河南-郑州)
提问时间:2011-01-19 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