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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公司以四季度绩效考核不合格要辞退,且并未提前30天通知

您好: 公司以四季度绩效考核不合格要辞退,且并未提前30天通知 您好:
      公司以四季度绩效考核不合格要辞退,且并未提前30天通知,该绩效考核公司纳入制度范围内,前期让员工主动离职不成,现在同意寄送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但是原因却是严重违反公司制度,且并未注明违反公司什么制度,请问是应该根据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没有任何补偿,还是根据其他条条例按每满一年一个月的补偿加上代通金一个月补偿呢?劳动法39条中严重违反公司制度中包括绩效考核吗?希望能给一些建议,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unflo……(河南-郑州)
提问时间:2016-01-18 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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