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劳动纠纷

关于劳动纠纷,公司是否应付解聘补偿问题

关于劳动纠纷,公司是否应付解聘补偿问题 申诉人与2010年9月担任我公司高级软件工程师,于9月1日签订入职信并签订劳动合同。入职信中明确指出,试用期为六个月,通过试用期后,公司会给申诉人发放确认函,申诉人同意并签字。
2011年2月28日,申诉人试用期结束,由于与我司任职期间,公司内部为申诉人进行技术培训和英文培训,但是申诉人经过培训后始终表现欠佳,不能胜任我司工作。
由此,2011年3月1日,申诉人未得到公司确认函,所以申诉人已经知晓其未通过本公司试用期。期间,我公司与申诉人协议离职并与2011年4月2日,我司与申诉人签订了终止合作协议书,明确指出根据申诉人试用期的表现,申诉人不能胜任我司工作。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我公司提前一月通知申诉人解除劳动雇佣关系,并付清申诉人一切工资费用, 所以, 2011年4月30日,申诉人与我公司签署离职证明,证明2011年4月30日之后,申诉人与我公司无一切劳动关系。

所以我公司为此拒付申诉人一月薪资的解聘补偿。
请问律师,我公司的拒付理由,是否合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ely_哲(山东-潍坊)
提问时间:2011-08-23 16:55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