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月嫂与家政公司在什么情况下构成劳动关系?本人与家政、用户签订三方合同时约定:由用户向家政公司支付费用
月嫂与家政公司在什么情况下构成劳动关系?本人与家政、用户签订三方合同时约定:由用户向家政公司支付费用 月嫂与家政公司在什么情况下构成劳动关系?本人与家政、用户签订三方合同时约定:由用户向家政公司支付费用(含服务费及月嫂工资),能否说明是由家政负责给月嫂发放工资,家政公司属于用人单位呢?家政公司如果属于中介性质,而非用人单位,是否有权利扣月嫂工资,如果扣了,能否说明家政公司实质履行了用人单位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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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ask201……()
提问时间:2016-01-13 16: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