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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以删除电脑资料,对厂造成重大损失,辞退员工不予补偿!

以删除电脑资料,对厂造成重大损失,辞退员工不予补偿! 我和厂签了3年合同,做了1年多了。主要负责报关,现在以我在职期间删除个人用的电脑资料为由辞退我,并且不补偿。我的工作已经和工厂交接清楚,并且交接单已签字。厂里没有证据直接证明我删除个人资料,对厂造成重大损失,厂里电脑有问题,没有资料也不应该冤枉说我删的。厂里有服务器,重要资料在服务器上,我们员工不可能接触到的。我要寻求仲裁,具体要说明哪些内容?如果仲裁不成,如何办?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lwh117(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1-08-21 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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