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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领导袒护侵权人,受害人应该如何来维权?
单位领导袒护侵权人,受害人应该如何来维权? 因公出差,单位部门领导宴请上级机关领导,后到歌厅唱歌,结束后让部下结账,而后又不承认,并假借酒劲儿对下属大打出手,造成下属鼻骨骨折、脑外伤、软组织挫伤。单位领导得知后让立即回京进行处理,可事后却有意拖延,迟迟不予处理。而春节过后,侵权人把单位领导和目击证人走通,将打人事实推翻,单位领导以事实无法查清、单位要依法行政为由叫受害人走法律程序,并承诺法院判决后单位会追加处罚。可当受害人在重重阻力和困难之下打赢官司后,单位领导说话不算数,即不对侵害人进行处理,又不让对方给受害人进行经济赔偿(法院判决只是赔偿医药费和交通费,而因其否认打人单位让受害人走法律程序所额外支出经济损失达数万元),同时还不给算工伤。结果是打人成本只有3千元,而被打成本却达十几万(伤残鉴定等级为十级,赔偿金应为6万多元,如按工伤算为7个月工资,也要7万多元)。单位归卫生部直属,受害人先前曾向部机关党委和纪检监察反映情况,也未得到任何答复,反而受到单位领导的打击报复,对侵害人精神上进行摧残,在接到法院判决书后,向受害人多方面施压,想让其发扬风格,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讲和谐、讲人性,真是岂有此理?法院判决已交到单位一月有余,从事发至今已7个多月,侵权人仍逍遥法外、毫发无损,并且仗势欺人、滥用职权,给受害人精神上和经济上造成沉重打击和巨大损失!老百姓还有没有活路?应到哪去说理?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日常的佛心(广西)
提问时间:2011-08-20 0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