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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笔记本屏幕在三包有效期更换后是否重新计算三包有效期的问题

关于笔记本屏幕在三包有效期更换后是否重新计算三包有效期的问题 按照《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二十二条 “更换主要部件时,应当使用新的主要部件。更换后的主要部件三包有效期自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记录在维修记录的维修情况一栏中。”的规定,我的笔记本屏幕在三包有效期更换后是否重新计算三包有效期?另:实施三包的微型计算机商品目录 中 显示器为主要部件。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joopwo……(北京-朝阳区)
提问时间:2011-08-17 00:05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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