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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服务合同

服务合同 律师 你好 我家开了个小的浴池都几年了 就在前半个月来一位20岁小伙洗淋浴 快要洗完时 他把用做放洗手盆的塑料凳子拿来 坐碎扎到了大腿根长约2-3厘米的口子 当时我就领他到医院 缝了3针并付了医药费 医生说门诊定期复诊换药 当时伤者提出要住院 并提出误工费等一些赔偿要求 并说他是开建筑塔吊的司机一天要好几百的工资我当时没有答复他的要求 他当时就是要讹人 他出院时向法院起诉了 总计让我赔偿他3800元 我认为他的要求不合理 就单洗淋浴6元钱还有拿的浴品还没付 还有我垫付的缝针处置费120元请问我该如何答复?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落势群体55……(黑龙江-哈尔滨)
提问时间:2011-08-09 1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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