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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案件,望专家解答!
故意伤害案件,望专家解答! 我老丈人被人家用刀砍伤,大的伤型:右脸颊7mm长一道刀伤,右手拇指与食指间筋脉砍断了,2跟手指现在还打钢针,左手虎口也被砍伤;当时就报了案,但是现在派出所迟迟不抓人,说要鉴定出伤型后,看是轻伤还是重伤才去抓人!我想了解一下,具体的办案程序是怎么样的?肇事者情节之恶劣!砍伤后,要我老丈人写一张欠条500万,他没写,后来是肇事者写的,强迫他签字,能告他勒索么?具我了解,光脸上的伤疤就轻伤了,更何况筋脉都断了!望专家解答!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np4322()
提问时间:2011-08-02 0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