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18个月没给我上保险,单位应该如何补偿我?
不缴纳保险属于违法行为, 你可以要求单位补缴或作相应经济补偿。以实际收入作为基准计算保险份额,否则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以下缴纳比例可做参考:
北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0%(全部划入统筹基金),个人8%(全部划入个人帐户);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0%,个人2%+3元; 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5%,个人0.2%;工伤保险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在0.5%~2%之间;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单位0.8%,个人不交钱。
单位应该给你补缴保险,补缴的基数是你的实际工资,同时你可以就此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按照你的工作年限计算,最多不超过12个月.
按照实际工资计算。
房屋限购规定出台后,11年1月以后的保险已经不能补缴,但可以要求企业对你的损失进行补偿并要求经济补偿金。欢迎来电咨询。
可以要求补缴保险;
可以主张经济补偿,没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
详情可以来电咨询
按照实际工资计算
按照实际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