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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这张离婚后一个月又补写的承诺书有效吗?

这张离婚后一个月又补写的承诺书有效吗? 夫妻在9月份协议离婚、离婚后女方没有主张其共同经营的公司权、男方出于自愿加愧疚的心情补写了一张承诺书 内容是:某某和某某离婚后、男某答应每月补贴女某生活费3000元、一直补贴到2012年、在离婚协议书上写到补贴每月3000元一直到女某60岁、请问如果女某起诉要生活费法院能否受理?女某提供夫妻共同经营的公司执照有效吗?女某是在丧失其公司的所有权后等于男某得到了公司所有权、男方才答应给女某每月生活费的、是有客观前题存在的、请问律师:如果女某在婚能跟前夫要求生活费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DJAtjd……(上海-虹口区)
提问时间:2009-08-21 02:27
已有6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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