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单方面不续约补偿金咨询
1、可以要求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经济补偿金是前12个月平均工资,不包括加班工资。
应当赔偿17个月本人工资,标准为近十二个月平均工资。
你可以要求签订,单位不能拒绝
1.不是;
2.税前工资+奖金+福利
1、如果13年1月第三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你已经提出要求“签订无固定期合同”单位不同意,你也不同意签订固定期合同,你可以辞职,单位应该给你补偿,没有赔偿;如果单位不同意“签订无固定期合同”,你签订了固定期合同视为你提出或者同意了,是你们协商一致的结果,没有补偿和赔偿的。2、平均工资是指你“辞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我的补充: 2015-12-06 09:30
工资是指“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资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延长工作时间的是工作应该支付加班工资,是属于劳动报酬的,当然属于工资。
应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你好,你这种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具体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单位不肯赔偿就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1.你有权在13年1月时提出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如果公司不同意,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现在你们签订13年1月--15年12月底的合同,你要求补偿13年1月至今的双倍工资无法律依据。
2.补偿金计算方法,各地实践操作略有差异。一般为,前12个月的税前平均工资,但一次性的奖金如年终奖等是不计算在内的。
你好!
首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所以,你没有严重违章或是不胜任工作情形,如果单位没与签订劳动合同,应认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事实你与单位在13年1月已经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在合同期满后,单位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你也不同意签订固定劳动合同,而是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单位如果不同于,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其次,如前所述,单位不能补偿13年1月至今的双倍工资。法律根据是《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你已经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没有根据。
最后,根据《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工资计算方法,补偿金为前12个月平均工资包括加班工资,也就是税前工资+奖金+福利+加班工资。
希望我的解答能帮到你,如满意敬请采纳支持!如有问题,可以追问或者加好友或微信联系。
1、不应当补偿;
2、加班费除外,其他算法正确。
1、依据《劳动合同法》第14条规定,此种情况下,员工要求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单位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是你第三份固定期限合同已经和单位订立,在司法实践中,则会视为是员工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
2、另外,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7条规定,主张双倍工资差额期限最长是11个月;之后属于视为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情形,是无法主张的。
3、同时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规定,申请仲裁的时效为1年。所以,倘若你从13年2月份开始享有两倍工资差额,则能够主张的期限为2013年2月-12月,对应的仲裁时效是2014年2月-12月。因此,目前已过时效,无法得到支持。
4、你所指的补偿金的计算的工资基数,是对的,是按照合同解除和终止前12月的平均工资计算,指的是应得工资(税前工资、奖金、津贴、福利等),若低于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希望我的解答对你有所帮助,谢谢能够采纳。
跟高兴回答你的问题,第一,如果你提出来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公司不跟你签订,你可以就此进行主张,但是你与公司已经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你不能主张双倍工资。第二,你的工资应当按照你的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来进行计算。具体情况请来电咨询。
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在关于经济补偿金方面的规定是有些不同,因此2008年1月1日之前的工作年限应该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处理。
1、可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是单位可能会抗辩说是你同意签订的13年1月-15年2月底的劳动合同。
2、是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你好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 和第四十条 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所以,2013年1月,你有权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得拒绝。但是如果你主动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双方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合法的。
本案中,13年你与公司第三次续订劳动合同时,公司应当与你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是用人单位的义务。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4条规定,公司得以免责的唯一事由是员工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根据证据规则,该免责事由的举证责任由公司承担。如公司不能就此举证,那么公司应当承担不利后果,支付双倍工资。
但是,需要注意,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即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后,就不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工资,而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支付的二倍工资上限为11个月。由于不订立书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属于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一种,因此,支付二倍工资的期限也应不超过11个月。
所以,公司应当补偿你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但是计算时间不是13年1月至今的3年的双倍工资,而是13年2月至13年12月的11个月的双倍工资。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三款规定: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所以,平均工资是指倒推12个月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工资的总和的平均值。
但需要注意,福利一般是不计算到工资之中的。
希望你对我的回答满意,并采纳,如有疑问,可以追问,继续为你解答。
第一个问题不存在双倍工资的问题,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经济赔偿
第二个问题,你所说的算法正确
你好 首先感谢你对律师的信任 一你应该在d13年元月签订无固定的期限劳动合同 公司没有义务补偿双倍工资 双倍工资是指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 二福利除外其他均应计算在内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首先,根据您所陈述的二倍工资问题,因您与公司已经签订劳动合同,不能达到您要求二倍工资赔偿的要求。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但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中也予以说明,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因此,二倍工资这一请求很大支持。
其次,对于经济补偿金的要求,你的计算明显只是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您可以要求自工作到解除合同时的二倍经济补偿。也就是8.5年×您的月工资(即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公司)×2倍=17个月的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对此您可以依据此进行计算
最后,建议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尽可能搜集你的证据予以佐证,工资条、打卡记录等相关证据予以证实
希望我的回答解除您的困惑,如有疑问,可以电话或者邮件详谈,如满意,希望予以采纳 我的补充: 2015-12-07 12:32
二倍工资这一请求很难支持
您好,连续2次签订同一公司,且工作5年以上,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非一方不同意签订,如果到期公司不签,视为同意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以也就没有双倍工资的一项。
你好,你可以要求公司签无限期的合同。
你好,可以要求公司签无固定限期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