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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在现在的单位工作10年了,2004年入厂时
刘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在现在的单位工作10年了,2004年入厂时 刘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在现在的单位工作10年了,2004年入厂时,单位是按临时工形式招的,未签劳动合同,也没有缴纳社会保险,在2009时单位让跟劳务派遣公司签合同,缴纳保险,之后又于2012年12月签了单位的正式合同,现在合同到期了,单位不想跟我续签了,按劳动合同给我补偿3.5个月的补偿金,请问这个补偿金给的合理吗?还有就是社会保险那块我现在还能申请让单位给我补缴,或是补偿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辽宁-沈阳)
提问时间:2015-12-04 1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