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劳动赔偿何种情况下赔偿为2N?
劳动赔偿何种情况下赔偿为2N? 公司在2011年6月23日宣布在7月25日前将进行关闭,少部分人员将到新开的另外一家公司上班,大部分人员(超过50%)将会解除劳动合同,此种情况,公司没有到劳动部分备案破产,在下发给我们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上面写的是经公司综合可虑决定与我解除劳动合同,并与7月25日办理相关手续,同时在提前走的人员的离职证明上写的是由于个人原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该如何来维权并该得到什么样的补偿? 盼复,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qGv5935(辽宁-沈阳)
提问时间:2011-07-19 1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