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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合同期内,公司被转让,名字也改了,新东家能否降我们工资

合同期内,公司被转让,名字也改了,新东家能否降我们工资 我的劳动合同是从2008年1月1日到2008年12月31日
上个月母公司把我们公司的股权转让给其他公司了,请问
1、接手我们公司的新东家是否能降我们工资?(他们买了我们公司以后,把公司名字也进行更改,我们是和原公司签的合同)
2、根据新劳动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在今年年底合同期满后,如果我们公司进行降工资,我们不续签是否能拿到经济补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glimme……(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08-10-07 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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