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在没有签订合同的基础上,公司结业,也不发给我们当月工资,请问能否拿到经济补偿金等问题,具体如下:
在没有签订合同的基础上,公司结业,也不发给我们当月工资,请问能否拿到经济补偿金等问题,具体如下: 您好!我们是以深圳某公司的名义招进来的,目前在深圳市区某栋大厦上班,该公司在这栋大厦运营的时间大概有两年多,但是该公司的注册地址是另外的地方。现在8位同事有7位是在这公司工作半年或半年以上的。但是公司一直未给我们签订合同,也没有办理社保之类的。2008年10月7日我们接到公司通知说公司在这栋大厦因注册不了公司而要结业,要求我们只要上班上到10月底,工资发放到11月7日。再后来我们公司全体员工以集体的名义给公司领导发邮件申请经济补偿金及从08年1月到08年10月的薪资公司应该付给我们双倍(《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另《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等问题。公司又以停薪留职这一说法拒绝。再后来我们和公司协议也未达成一致,后来公司干脆给我们放假,要求我们于当月28号再去公司协议,到了27号晚上又叫人事通知我们11月1日去结清工资,可是我们28号去到公司公司已经把所有东西都搬清了,同事一致决定等11月1日领了工资再做打算,可是今天我们去到公司没有人给我们发工资,问了其他同事有些就已经出了工资(打卡上)而我们几个却没有,请问,这样的情况下我们有没有权利去争取我们所要得到的赔偿?应该怎样做?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mandy2……(广东)
提问时间:2008-11-01 14: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