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仲裁
应届毕业生,未毕业前,与劳动局和用人单位签订 培训 合同,因毕业证迟延,错过单位的通一签订合同
应届毕业生,未毕业前,与劳动局和用人单位签订 培训 合同,因毕业证迟延,错过单位的通一签订合同 应届毕业生,未毕业前,与劳动局和用人单位签订 培训 合同,因毕业证迟延,错过单位的通一签订合同时间,被单位认定违约,要求2000元赔偿,校方应许下一次用工安排,学生档案现存学校,请问两千元拿的合理吗?如果不拿可以吗?对以后有影响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448000297(辽宁-大连)
提问时间:2015-11-20 14: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