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婚姻家庭

离婚前对方购有股票,离婚时对方不承认 咋办?

离婚前对方购有股票,离婚时对方不承认 咋办? 离婚前对方购有股票并有现金,离婚时对方不承认并说是代他人所购(拒不说名字),但我在离婚文件上约定有股票及现金和隐匿财产归我并罚款,现已两年多了(离婚日期2009.03.19),因无证据,咋起诉?(因家庭经济一直由她掌管,唯一证据是2007.08时被我强行打印的她的银行对账单,对账单上无银行盖章,有购买股票往来帐)。肯定是婚内财产(25岁结婚婚龄约15年),找专业人士查是找谁?咋查?能到法院起诉请法院查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pNE7608()
提问时间:2011-07-12 20:02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